经营范围: 一、在资源开发、能源化工、生命科学及其相关附带产业等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三、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务;四、为其投资方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投资者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方式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2、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等综合服务。七、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九、受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公司的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可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并可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四、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十五、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公司应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股东。十七、润滑油基础油、沥青、硫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股东名称 | 类别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占比 |
---|---|---|---|---|
SK综合化学株式会社 | -- | 8000.00万元 | 1800.00万元,6200.00万元 | 100% |
变更前: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爱思开大厦2606室
变更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爱思开大厦3502室
来源:天能官网 2019-08-21
来源:尚品本色官网 2019-08-23
来源:千川官网 2019-08-19
来源:微信文章 2019-08-22
来源:新多官网 2019-08-18
来源:网络媒体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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